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67成观法师

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67

成观法师

合掌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3称)

请放掌

[六、色法(十一种)]

意思就是物质界的东西,前面是心法,哲学说一切万物有两种:精神界和物质界,色法就是物质界,前面心法就是所谓精神界的。

[论]

【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种: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声、八香、九味、十触、十一法处所摄色。】

眼耳鼻舌身就是我们众生的身体,色声香味触,前面是五根,这是五尘,再加上法处所摄色就是法尘,一般显教称为法尘;唯识学称为法处所摄色,有特殊的意思。所以色法就是分内五根外五尘,再加上一个法尘。

[「第三色法」:「色」,为有质碍之色,]质就是它有形质,有质地的东西,也就是说它是具体的,质就是具体的意思,一切具体的东西就叫色。跟具体相对就是抽象,所以色不是抽象的,它有一个体,具体的意思就是完具的体。什么叫具体?就是完具之体,也就是它那个体一定是完全,不是只有一半或三分之一。色就是具体的东西,这是讲质。碍就是障碍、阻碍,也就是互不相入。看这个木鱼是一个具体的东西,所以它是有质的东西;这个抚尺也是有质的东西,它们都有质,所以二者互相阻碍,互不能入,进不去。如果是抽象的不是具体的东西,你让它两个合在一起没问题。

我小时候看一个电影叫穿墙人,由于射线他变成一个可以穿进墙里面,伸手进橱窗把东西拿出来,每次射进去耗费很大能量,马上就衰老。这里讲就说有形质的东西是互不相入,所以有质碍,一切有质的东西都会互相相碍。这就说到华严经里面无碍境界:理事无碍,事事无碍。理事无碍,理跟事它是可以合到一起,但事事无碍,事就是东西,东西跟东西可以互相合在一起,小可以入大,大可以入小,那是事事无碍境界。佛菩萨得大神通以后就可以达到这个境界,但是一般我们世间凡夫的境界就是一切东西都是有质碍的。[如木不能入石,]木头不能穿进石头里面,[故名有质碍。色有内外色之别,外色为五尘,内色为五根;]外色五尘就是色声香味触,内色五根就是眼耳鼻舌身,[是为第八识揽地水火风四大所成之内身,故楞严经云:「结暗为色。」]

[「略有十一种」,]百法明门论里面把色法[大略而言,色法有十一种,]为什么说大略?[意即若广说则可至无量的色,]所以是简单的说大略分成十一种。[这十一种色法,简言之即五根加六尘。内五根(眼、耳、鼻、舌、身)为第八识之相分,]第八识所现的相,[而五根又有两种:1.扶尘五根——]这是接触外面的东西,[即指眼球、耳穴(耳朵)、鼻子鼻柱鼻梁等可见的器官,皆是以色、香、味、触四尘所成之肉团(肉质的东西),所以其体粗显,本身并无认知之作用。]譬如我们讲鼻子,但这并不是鼻根,只是鼻子,鼻子本身这个东西它并不能有认知的作用,它不能闻味道;真正闻味道是里面的净色根,也就是鼻神经。眼睛也一样,眼球本身也不是有分别作用,而是里面有视神经在作用。耳朵也一样,耳神经,这个只是装饰作用;可能还有了,收的时候会比较好一点可能。(台语)不过声音不受这个影响,声音功德最大一千二百,十方上下左右乃至中间有隔都可以听得到,但眼睛不一样。

[2.胜义五根——是以扶尘根为所依处,]也就是眼神经是依靠眼球,视神经就在眼球里面,不是在表面,眼球的后面;所以它还依眼球,眼球被拿掉以后视神经也坏了。[(亦即,它们所在的地方,即是扶尘根所在之处),以地水火风四大种所造之净色为体,故又称为「净色根」,具有取境、发识之作用。胜义根之体清净微妙,非肉眼所能见,相当于现代人所称之五官的「神经」。]眼神经、耳神经、鼻神经等等。[五根之所以称为「根」,因为它们都有出生及增上力用的功能,]根就是生长的意思,而且是增上的意思,所以把五根称为根。[因而为前五识所依之根,故称为「根」。]五根是前五识所依的根,称五根有这两个意思。

[「法处所摄色」:]前面都没什么,这个很重要,怎么重要?因为跟我学佛修行很有关。[「法处」,意识所缘之法尘境界称为「法处」。]眼所缘是色、耳所缘是声、鼻所缘是香,所以各有所缘;身所缘是触,意所缘的是什么?就是法尘。法是什么东西?法其实没有东西,是抽象的,那是什么东西?不是一个东西的东西,是眼耳鼻舌身这五识,眼根摄取色尘变成眼识,眼识就输入到心里面,在心坎、心板上它有一个影子在,那个影子;眼所摄取输入的叫眼识。耳朵所输入的资讯叫耳识,鼻根所摄的变成鼻识,这五识在心坎上都会落上一个影子,显现一个影像,不是形像。五识输进来以后第六识几乎是同一刹那就起来去抓前五识所输的那些影像资讯,去分析了别;分析以后就了别了。通过第六识分析了别的结果就变成第六识,它所分析的对象就称为法尘,所以第识它所缘的是有不同的尘,色声香味触不同的尘,但第六识它所缘的是色声香味触的转化体,输进来以后它五尘化为五识,五识的影子,它去利用,等于是回收一样,再利用去分析它,就变成法尘。这个东西称为法尘,也就是第六识所攀攀缘的、所摄取的。法尘并不是真正有一样东西,而完完全全是意识所攀缘的五尘五识所落谢的影子。

怎么叫落谢?我们不是说尘埃落定,这个落就是尘埃落定的意思,我们眼根摄取色尘然后放在心里面转成眼识的时候,一转成眼识它就放掉了,这个眼识成就的当下它就放掉,以唯识来讲它生起马上就灭了,灭了就落了;落了就谢,这个眼识完完全全就不见了,只留下一个影像,这个影像就留待第六意识去攀缘它。攀缘、分析、组织、分别、了别,所以那个五尘落谢的影子就转为法尘。[「所摄」,所摄取,所涵摄。然意识所缘的法尘,并非实体的色法,而是五尘落谢的影子,以及「无表色」,]什么叫无表色?这个表是表示,可以指称的叫表。譬如你是个人,可以指得出来;这是花可以指得出来;色也可以指得出来这是什么色法,那是什么色法。有一种色法叫无表色,你没有办法指出来的,它有没有?还是有,这很悬。

还有一种[「定果色」,]就是入定以后那些贤圣人入了定以后,他由于观想成就可以现一种色出来。譬如我们讲楞严经不是有入水定,他房间都淹水了,那就是定果色,禅定所成就的果那种色,禅定果所造成的色叫定果色。乃至于阿弥陀佛的化土,西方极乐净土就是定果色,为什么会有西方极乐净土?就是阿弥陀佛入定,入西方庄严极乐定就化出西方极乐庄严的世界。所以你懂唯识就知道这净土怎么来的,乃至于你习禅也是这样,你说学密有种种的灵验、神通等等,能够有所显现的都是定果色,禅宗所显现。下面[「定自在所生色」]意思是跟定果色一样,入定以后他于四大六法得自在,所以可以自在而化现,乃至于化现一座山、净土都可以,化现自身、分身这都叫定自在所生色。你看唯识这个地方你若知道就把显密性相全都联在一起,显密性相你要完全懂得,你要懂这个东西,否则你只有觉得佛法很神秘,你若知道这个道理就没有那么神秘。它是有道理的。

再有[「遍计所执色」等。]遍计就是妄想,前面是圣人的境界他可以化现,还有一种人是凡夫也可以化现,什么呢?疯子。疯子他在自己私心妄想的境界之中他可以化现种种的色,旁人是没有办法跟他分享的,他在自己的境界之中,他看到的你看不到,他听到的你听不到,这就遍计所执色。[这些都专门只是意识所缘的相分,故称为「法处所摄色」。]

[因这些法尘的项目比较难解,兹条释如下:]

[1.「无表色」:「表」,表示。「无表」,俱舍论云:「非表示令他了知,故名无表」。也就是说,]这个东西、这个色不是你可以指陈的,指出来陈列、陈述而令人了解。譬如你说木鱼长什么样子,这就是木鱼,我可以指陈。但无表色是不能这样做的,也就是[这种色体,我们无法指陈出来,令他人得见而了知。这种色法又称为「受所引色」,]这个受就是领受,这一条在这里特指受戒的戒体,[亦即是戒体之色。]我们受戒以后有一个戒体,戒体依唯识学跟戒学来讲,还有依小乘的戒律来讲它有一样东西,它是有体的,才称为戒体。它是一种色法,这色法只是眼睛看不到,就是无表无对;对就是敌对,就是刚刚所说的不能互相进入。无对也就是不会跟别的地方冲突,[以戒体是于领受「律仪或不律仪」,]律仪就是好的戒律,不律义就是坏的戒律,换句话说律仪就是正戒,不律义就是邪戒。你在受这好的戒或不好的戒的时候,譬如你受佛戒就是正戒,你受外道戒或一贯道的戒,其它各种乃至黑社会也戒,你发誓弑血为盟那种都叫戒。你依照一套仪式做出来的,身体里面就会产生一种戒体,这个戒体是[由受者之发心与传戒仪所引,]你发心要受持。

譬如两个人或几个人入了黑道就发誓说怎么样否则天打雷劈或乃至要受帮规的处分,那个就会有一个邪戒的戒体产生,让你不自然而然就会遵照帮规的设定去做。佛法也是一样,你如果如法照律仪去做,而且你发心受持在家戒或出家戒,这个所得到的色法,[而得之色法,此色法在受者身中,可起防非止过之作用,令持戒清净,故称「戒体」。又因此戒体之色,系为内色,且无形质,不可表示令人知见,故称「无表色」。又因是由受戒时的发心及仪式所引而得,故称「受所引色」。]你看你不管学什么宗,现在是律宗,律宗最重要的是戒体,你如果不懂唯识学不懂戒律是什么,你就懂,戒体就是这样。它就是由于四羯磨以后它自然就产生一个戒体,当然你心里面要发心受持,就产生一个戒体。

戒体产生是这样产生的,有人在传戒的时候讲你要做观想,观想什么?第一次说的时候要观想十方有五色云彩在十方法界起来;不是有说三次嘛,第二次的时候就观云彩在顶上,就善法云;第三次就观想善法云由外而入,从你的顶灌下去。我告诉你这不知道是谁发明的,这是错的,为什么?因为这是外法,佛法得戒不是外法、不是外道,这是错的。那个戒法不是外面有什么形质的东西进来,而是行者发心要受持,戒师讲三次仪文你跟着讲,所以内因是要持,外缘是在三宝面前戒师讲你跟着讲,因缘和合产生戒体。所以是内造的,不是外塑多外来的,那个佛法就变成外道了,太恐怖了吧。我以前也曾经因为受戒的时候是这样子,也曾经教人传戒的时候这样观想,那时候就是因为还没有深入唯识学,后来深入唯识学以后就知道根本就不是,那是错的。后来当然又深入种种经藏,楞严经等等,性相二法打成一片以后发现那是错的教授。

[2.「定果色」:与定自在所生色同。]所以第二项略掉讲第三项。

[3.「定自在所生色」:由禅定力所变现之色声香味等境。]禅定力怎么变?禅定力再经由观想而变,禅定本身不会变,你禅定在定中观想,因为禅定成就所以观想就会成就,观想成就就会化观想的自心境界变成实在的境界,会转观境为实境。因为观想有禅定力的关系,转观境为实境,这种观转境为实境又有两种:一种是你转出来以后你出定后自己可以看得到,在定中当然可以看得到,但是出定的时候不见得能看得到,如果真正观想成就的话出定还是可以看得到。出定可以看得到的境界又有两种,一种就说自受用,一种还可以他受用。自受用就是你的观境只能自己看到别人看不到,另外一种就是更大更高的修行就是转出来的实境别人也可以看得到,可以摸得到实在的。如果他化水的话那个水可以喝也可以游泳,但如果自受用的就不行,他自己看到别人看不到。

[这一类色法,系由贤圣之胜定力,而于一切色法变现自在,故称「定自在所生色」、又称「定所生色」、或「定所引色」、及「定果色」等。此类色法通于凡圣所变,]凡夫跟圣人由于禅定观想所变得色,[因此亦有假色与实色之别。若由凡夫之禅定力所变现者,为假色,是不能实用;]譬如凡夫变成一个面包,那面包是不能吃的。[若由八地以上之圣者,凭威德之胜定力,即能变现可实用之实在色法,]譬如我们普通人即使观想西方极乐净土成就,那个西方极乐净土也不能令人去往生,那个只是自己看得到,别人也看不到。如果你是圣者的话他变现的净土凡夫也可以去往生的,[例如入火光三昧、或水光三昧,而变现实火、实水;或变现金、银、鱼、米等,乃至佛所现净土,皆是定自在所生色,皆可令有情受用。]这个所谓的佛现大神通那都是定自在所生色,这么一讲好像没那么神秘了。

[4.「遍计所执色」:凡夫之意识缘五根所取之五境影像,产生周遍计度、虚妄分别之作用,而在内心更变现出种种色法之影像,例如空中花、水中月、镜中像等。]譬如我们讲楞严经或圆觉经里面都有,因为捏眼睛捏到后来看到空中有花,譬如人无故而自捏其目,捏久了空中有花。楞严经说譬如有人无事瞪劳,他一直瞪着看,看久以后看到空中有花,那空中花是因为你没事瞪,瞪到后来眼睛产生疲劳,乱视的作用产生花。空中实在没有花,别人都看不到你自己看得到;水中月你是可以看到,但水中实在没有月,只是因缘所生。[此类色法,唯有影像,并无实体,故称「遍计所执色」。]从空中花一直到精神病人他所看到听到的境界,都叫遍计所执色

[以上解释第三位「色法」。]

[七、心不相应行法(二十四种)]

接下来讲的都是很高级的佛法学问,一般人光是看到这个眼睛就瞪大了。

[]

第四心不相应行法,略有二十四种。

[「心不相应行法」:「相应」,简言之即相呼应。如何才能称「心所法」为与「心王」相应?须具四条件:一 、同时——心所法与心王同时起;二、同依——心所与心王同所依之根,如心王依耳根,则此心所亦必须是依耳根而起,而非依眼等其它根,才能称与此心王同依根;三、同缘——心所与心王同所缘之境;四、同自证分——心所与心王同一自证分体。如是,有这四种情况「同时、同依、同缘、同自证分」,这个心所有法即是与心王相应。这种心所法,即称为「心相应行法」,亦即前面已讨论过的第二位「心所有法」。]

看五位百法表,看第四个心不相应行法,什么叫心不相应行法?我们心有心体,心体讲八识;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赖耶,它有体就有用;这个心体产生的作用很多很多不得了。简单分出来就有五十一个心相应行法叫心所有法,刚才讲有同时、同依、同根等等,因为这样子跟心王心法相应,所以它又简称心所法,因为是心所拥有的,它的作用是心所拥有的。另外一种心不相应行法,虽然它也是心体所产生的作用,但它就不直接跟心相应,什么叫心相应?刚刚有四个条件,还有最简单的就是它能够听心的使唤,所以心所;心不相应它不听心的使唤。心有法其实就是心相应行法,心不相应行法,这两个都是行法,都是心行,都是色受想行识那个行蕴。所以行蕴就包括这五十一法加二十四法就是七十五法,这七十五法都是行蕴所摄。

观世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亦空,空不亦色;受想行识五蕴,色蕴就是我们刚刚讲过色法十一个,受蕴就是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想蕴有种种想没办法法,行蕴就是这个。我初发心的时候看心经就这样分析都可以,就是这个行蕴不知道指什么,事实上你就要通达唯识学你才知道什么叫行蕴。行蕴就是包括心所有法跟心不相应行法;心相应行法跟心不相应行法,这个行就是行蕴。那个行就是心行,也就是心的作用,心的作用不管是与心相应或是与心不相应都是心行,所以都是行蕴。这个即使你读透了唯识学也不见得看得出来,(台语)。心不相应行法其实就是行蕴,只是与心不相应而已,如是了知。

[如前所说,「行蕴」有两种:一、心相应行法,二、心不相应行法;此二皆是行蕴所摄。心相应行法以具有上列的四个条件,故与心王相应,而称为「心相应行」;而第四位的法,虽也是行蕴所摄,但这些「心行」因不具备与心王相应的「同时、同依、同缘、同自证分」四条件,故称为「心不相应行法」。又,这些「心不相应行法」,除了不与心王相应之外,也不与其它心所有法、色法、无为法等三位法相应。]还是看五位百法表,我们看第二类心所有法,因为跟心法相应所以称为心所有法。其它的象心不相应行法,它之所以称为心不相应行是因为跟第一个心法不相应,但是现在讲就是这个心不相应不只是跟心法不相应,跟心所有法也不相应,跟第三类的色法也不相应,跟第五类的无为法也不相应,所以称为心不相应行法,但主要还是跟心法不相应所以称为心不相应行。

[一、不与心:心所法相应——因为这些不相应行法都非能缘(也就是它没有能缘之性质),故与心、心所法都不相应。二、不与色法相应——因为这些不相应行法都没有质碍,故与有质碍的色法不相应。]因为心不相应行法都是心法[三、不与无为法相应——因为这些心不相应行法是有生灭的,故与无生减的无为法不相应。]

[又,据成唯识论说:心不相应行法,并不如「心、心所法及色法」之有体相可得,但亦不能离于「心、心所及色法」的作用,故知心不相应行法「定非实法,但依色、心、及诸心所分位假立。」]简单一句话:心不相应法不是实的,而是假立之法。[虽说心不相应行是依色、心、心所三法假立,但色法是心与心所法之所变现,而心所又是「心」所现之作用,故知「心不相应行」总不离于心而有,故亦是一种心行,因而冠以「心」字;乃至一切法亦不得离于心而有,故称心为王。]

[附及,关于十一至十四心不相应行法「生、住、老、无常」,大正藏是这样写的,以及二十「时」、二十一 「方」之次第,大正藏论本所列原为「生、老、住、无常」、及「方、时」。]它的次序是这样,[但历代各家注本,大都作「生、住、老、无常」及「时、方」,]我是[从唐代窥基大师的百法明门论解,到明朝憨山大师的百法明门论论义、广益法师百法明门论纂注、明昱法师百法明门论赘言、藕益大师百法明门论直解,]这些中国传统的[都是采与窥基大师同样的次第。]也就是生、住、老、无常,而非生、老、住、无常,依这个逻辑次第应该是生住老、无常,无常就是死的意思,[此其一。其二:其实「生、住、老、无常」,其义即是「生、住、异、灭」,且「时、方」二者即时间、方位(或时间、空间)这样说比较顺。由以上二种原因,故本书批注时,亦随古德采窥基大师的次第。]就是跟大正藏不一样,大正藏是十九世纪日本人编的,大正天皇编的,那个不是我们中国传统的东西,现在有时候很有意思,譬如我们编的菩萨戒的梵网经菩萨戒,大正藏里面的内容就跟我中国传统所传的就有出入,曾经有人来写信置疑说大正藏怎么样,我说大正藏那是后期的,那不是中国传统,而且编的人都是学者,都是世俗、俗家的学者,不能把它变成权威,而我们中国传统东西不是主流,这是错误的。同样大正藏其实有很多可以置疑的地方,[至于本书前面从大正藏中所录之原论文,则不予变动,以存其真。在此交待一下。]前面是大正藏的原录文,但不是中国所传的传统。

[]

总共二十四个心不相应行法,

一得、二命根、三来同分、四异生性、五无想定、六灭尽定、七无想报、八名身、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住、十三老、十四无常、十五流转、十六定异、十七相应、十八势速、十九次第、二十时、二十一方、二十二数、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

这个都非常专业的东西,得是什么?得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得戒、得定、得菩提、得果、得人身、得畜生身、得饿鬼身都是得,这个得是一个特定的意思,不是我们一般所想的那样,厉害吧,等下讲。

南无阿弥陀佛
微信打赏 支付宝扫码打赏

如果资源对您有帮助,欢迎移至上方按钮打赏--闻思修,阿弥陀佛!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