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严法师:居士应具的条件
《杂阿含经》中规定,在家居士,应该具足五个条件,称为五法具足,那就是:
如果向往出家生活,而又为现实环境所不许,那也不妨于五戒之外,可以另于每月阴历的六斋日(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及月底最后两日),受持以一日一夜为期限的八关斋戒,所谓八关斋戒,是
(一)不杀生。
(二)不偷盗。
(三)不淫(一日一夜不可与异性交接)。
(四)不妄语。
(五)不饮酒。
(六)不着香花鬘,不香油涂身;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观听。
(七)不坐卧高广大床。
(八)不非时食(俗称持午,过日中之后,只许饮水,不得进食──这一条戒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拙著──《佛教制度与生活》一书中的“佛教的饮食规制”)。
有关八关斋戒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拙著《戒律学纲要》第四篇“了生脱死的门径”。
如果修菩萨道的居士,另外可以加受菩萨戒,这虽不是《阿含经》中的规定,但在大乘佛教的居士,确有受持菩萨戒的必要,因为受戒一事,相似于宣誓,且比宣誓的意义更庄严,比宣誓的效用更宏大;戒的力量乃是抗恶性极强的防腐剂。菩萨戒的主要内容,请参阅《戒律学纲要》第七篇“三世诸佛的摇篮”。
第五、慧具足:这是对于真谛的体会或领悟,这是从闻法的精进实践而得的一种实证经验。佛陀时代,每对俗人说一次法,便有很多人由闻法而见谛,证得初果,那就是慧具足的典型。
摘自《圣严法师介绍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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